第164章
作者:
烈火狗子 更新:2025-05-05 21:20 字数:1962
刺客忙于杀人,怎么会无缘无故去对一条狗动手呢?
会不会是金桂从一开始就察觉了有不速之客,却因为无法发声而不能警示众人?
会不会是金桂咬着刺客的后腿阻拦其前进,被急红了眼的刺客一刀剖腹?
无人得知。
开膛破肚有多疼啊?怎么能拖着残躯、越过那么多障碍来寻主?王遗策伸手,摸着黄犬沾血发硬的皮毛,上面已经没了温度。
世事无常,有的妖,一夜之间就能失去许多珍视的存在,比如母妃,比如金桂。比如王遗策从那后,再没听过宫中有孩子和女人的嬉闹声。
她一夜之间长大了,狗洞已经不能供她出入,她开始走正门,去听前朝的尔虞我诈、阴谋诡计。
去听听,是什么东西夺走了她的义母和金桂。
见的人越多,王遗策越不能理解金桂。为什么有狗洞可钻却不跑?为什么宁愿待在伤害过它的人身边也不偷偷离开?皇宫的饭就那么好吃吗?好吃到金桂扔了性命,也非得留在宫里。
“若它是为你才留在宫里的呢?”王遗风说。
“为什么?”王遗策不理解,“是我害的它没了舌头。”
“你那天出去没带钱,金桂不是买来的,你也不会去偷小狗……那金桂是哪来的?”王遗风问。
王遗策摸了摸鼻子,目移至窗外的景色上。
好半晌,她才闷声答道:“街上捡的。”
王遗风追问:“怎么捡的?”
“有恶犬咬它,我上去面露凶光,吓退恶犬,所以它认我做老大,跟着我回来了。”
“犬是忠心生灵,记人好而不记人坏,最是知感恩。你一时待它好,它便能一世待你好。”
王遗策想,她的一世还没过完呢。
金桂的一世,最长不过十几年,可她将金桂带回来了,使金桂的寿命缩短到了仅仅两年。
不恨吗?
明明有机会多活十多年,多吃些好吃的,多领略些人间好风光。
她所珍视的那些凡物,一直在离她而去。
……
王遗策猛然睁开眼,她捧起趴在她胸前的庞害脑袋,逼着庞害和自己的对视。
她问道:“开灵智后得以修妖长生,对你来说是不是个天大的好事?”
庞害早就习惯了王遗策狗一阵猫一阵的咋呼,她答道:“那是自然,好的不得了,不然我也没法活到如今,同你在一起。”
她说完顿了顿,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什么,“给我开灵智的,是你。我很感激你,打算用一辈子帮你……”
“停停停!”王遗策赶忙打断犬妖立誓,“不是我给你开的灵智,是金銮给你开的。你也不必用一辈子为我做什么,过好自己的生活就行。”
可别再出一个金桂了!
庞害眨了眨眼。
虽为一体,但王遗策没有金銮的记忆,不愿意承认自己曾经有那么个身份也是正常的,谁都不希望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牵扯上一堆前尘纠葛。
可庞害不愿意就这么算了,她总想从王遗策那里找点两妖独有的、不同于他妖的羁绊,比如是王遗策的前身给她开的灵智,比如她们两个都曾伪装过一国皇子,比如两妖比柳叶黄纵美和灰宝还要先认识彼此。
她希望自己对于王遗策来说是特殊的,越特殊越好,而“帮她开了灵智”是最能体现两妖关系不一般的地方。
“我的生活里,要有你。”庞害忽然低声说,“不然没法过的好。”
她才认识多少妖怪啊?按照认识的先后来论,千山走后,她熟识的妖怪只剩了个王遗策,另三个女妖都是后来的,是千山走后,她们才慢慢开始熟络起来的。
犬是群居生灵,最恨孤独。庞害曾有很长一段时间,将灵智初开时看见的那一点云中金光当做活下去的盼头,她总觉得自己能被天神选中开了灵智,那一定是身上有什么过妖之处。
还没能化形时被狗贩子抓走,刀劈脑袋她没死;后来被假术士抓去火燎,皮肉俱焦她也没死。命硬是追逐金光的前提,她得活着,活到哪天升上神界,去见一见那抹金光的全貌。
去看一看那令她启心明志的天神,是何种模样。
未及她成仙,神便下凡了。轻飘飘地落到了玖国的皇城中,令她一见倾心。
朝思暮想八百秋,不知初见是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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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鼠狼,说一个我真实经历的事。
这种小东西是我的童年英雄,我对黄鼠狼的崇拜比对奥特曼的还真。
就是,南方的那种大老鼠,特别大,一点都不可爱,还不怕人,不像北方的那种小耗子。
小时候我在南方,有一段时间住在一个临近工地的地方,楼下隔壁建筑物前有个铁皮搭起来的厨房,经常有剩饭就放在那里的橱柜里,那橱柜后面被老鼠开了个大洞,老鼠天天进出吃剩饭跟吃自助餐一样,被剩饭养的膘肥体壮,比成年的猫还大。
本来附近是有野猫抓老鼠的,但是自从那只老鼠长大后,这附近再也没有野猫敢来,因为打不过那只老鼠。
后来听说那只老鼠还咬掉了一个小孩的手指头,人人得而诛之,但无奈那老鼠逃跑速度太快又精明,根本捉不到打不死,平常的捕鼠笼还装不下它,黏鼠板它当衣服黏在自己皮上,该跑照样跑,十分逆天。
有一天,家里没大人,外面下雨了,我下楼想去玩水,结果经过那个小厨房时突然看见橱柜后出现了一只比我腰还粗的大老鼠,一双贼眼寒芒四射,正虎视眈眈地盯着我。